东莞废品站老板雇凶打竞争对手 老板打手齐入狱
因经营废品站存在竞争,东莞经营者潘某指使4人把竞争对手打伤。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某等5名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一年九个月。公诉机关指控称,安徽籍贯男子潘某在厚街镇经营一家生活废品回收站,因孙某等人开设的废品回收站与潘某存在竞争,潘某遂对孙某等人怀恨在心。
今年4月27日晚7时许,潘某设下一计,他手下员工梁某和一名河南籍男子李某及两名安徽籍老乡假装要卖废品给孙某,将孙某骗出来“教训”一下。当晚,梁某驾车载着李某等3人,携带铁管等工具,将孙某骗到厚街镇一家钓鱼场路口,对孙某一阵殴打,还砸烂孙某驾驶的小轿车。经法医鉴定,孙某所受损伤为轻伤。3天后,公安机关将潘某等5人抓获。庭审中,潘某等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法院认为,潘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5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梁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今年4月27日晚7时许,潘某设下一计,他手下员工梁某和一名河南籍男子李某及两名安徽籍老乡假装要卖废品给孙某,将孙某骗出来“教训”一下。当晚,梁某驾车载着李某等3人,携带铁管等工具,将孙某骗到厚街镇一家钓鱼场路口,对孙某一阵殴打,还砸烂孙某驾驶的小轿车。经法医鉴定,孙某所受损伤为轻伤。3天后,公安机关将潘某等5人抓获。庭审中,潘某等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法院认为,潘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5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梁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